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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管理办法
发布部门:  发布时间: 2017-06-28  浏览次数: 511

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管理办法

一、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的科学管理,做到合理使用,防止积压浪费,杜绝伪劣产品,保证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实验中心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二、本办法所称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范围如下:

材料:指金属、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、试剂等。

低值品: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,又不属于材料、易耗品范围,单价在500元以下的用具设备。

易耗品:指玻璃器皿、元器件、零配件、砂纸、抛光布等。

三、实验室对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的使用和管理,要统一计划,分工管理,合理调配,妥善使用,防止积压和浪费,要精打细算,确保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四、对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的计划、购置、保管、使用要有专人负责。

五、对于贵重、稀缺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腐蚀、麻醉、污染及放射性物品,要有专人专柜保管,精确计量,严格审批,限量使用,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发生。

六、对于报损、报废、调出校外的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,要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,办理有关财产及帐务手续。对于无法利用的残次、废旧物品及包装材料,应视具体情况组织回收,以便休整改制,投入他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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