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基本信息收集、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规定
一、为了加强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,规范统计行为,科学地、规范地搞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实验室工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实验室在建设、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形成各种基本信息、资料、文档是反映学校基本状况的重要资料,是学校机关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验室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以及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。实验室工作的档案要及时立卷归档,妥善保存。
三、各基层实验室是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基层单位。实验室充分地保存本实验室的基本信息资料,保管数据和所需的资料。要求做到数据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
四、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收集的内容:
1、有关实验室工作的规章制度、文件:包括学校转发实验室的上级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;学校制定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;学校下发的有关文件等等。
2、实验室工作任务的有关法定依据:与实验教学工作相关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实验指导书;实验项目建设、实验仪器设备的更新、改造、淘汰的确认资料;实验课表等;实验室承担的科学研究、应用开发的课题实施依据及实施计划。
3、实验室自身建设管理的信息:实验室工作记录;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目;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;物资借用登记本;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;设备器材报损、报失、报废申报及审批记录等;实验室房屋及环境条件的变更、改造、维修记录。
五、实验室工作档案包括:实验室工作国家法规、制度、文件;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;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资料;实验教学管理资料;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资料。
六、实验室档案的管理
1、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,有关的实验室工作人员、教师和管理人员,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事项记录,并提供给档案管理人员。
2、实验室对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编目整理、归档保存。如需借阅应办理手续,并及时归还。关于设备档案的归档要求和管理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